有情的四生
有情的四生 James Hsu
有情的出生,如《金剛經》所說,有四種,即胎生、卵生、濕生、化生。初讀時,對此說法頗多疑惑:為何如此分類?化生又是什麼?最近,藉着常惺法師「佛教入門」系列課程的因緣,對這種分類才有些了解。
「佛教入門」採用印順法師的《佛法概論》為課本之一。書中解釋:胎生,如人、牛、羊等,出生前,必須保存在母胎中,等到身形完成,才能離母體而出生。出生後,還有相當長的幼稚期,不能獨立求生,要依賴生母的乳哺撫養;卵生,如雞、鴨、雀、鴿等,離開母體時,還不是完成的身形,僅是一個卵。須經一番保護孵化,才能脫卵殼而出。有的也需要哺養,教導,但為期不長;濕生,如蟲、蟻、魚、蝦等, 則自母體生下卵以後,就置之不問,種子與母體,早就脫離關係。等到一定時期,自己會從卵而出,或一再蛻變,自謀生存;化生,如初人(「世界初成,還沒有有情,以後才有有情的發現。這最初出現的,即是化生人」)等,不需要父母外緣,憑自己的生存意欲與業力,就會忽然產生出來。
根據《俱舍論》所載,有情眾生中屬於化生的還有天人(指住在欲界、色界等天界之有情,即諸神)、地獄眾生和中陰身等。在四生中數量最多。
上述四生,不與現代的生物類別相對應。如蟲、蟻、魚、蝦等,列在濕生類,但皆是卵生(鯨魚和海豚屬胎生,不是魚類)。那麽佛教的四生是如何分類,彼此之間才會是互斥的(exclusive,即不同類中的眾生沒有屬於多類的現象)?印順法師説胎、卵、濕生的分別是依母子間從出生到長成期間關係的密疏而分。即胎生最密,卵生次之,濕生最疏。這是立基於佛法因緣論的觀點,也合乎事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