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去年沒發願

如果去年沒發願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劉演伃

 

1月21日星期六,「121 – 歲末感恩分享會」邀請大眾分享去年在道場的一個感動、兩個期許及一個祝福。去年我有很多的感動,追本溯源全部來自年初在「法鼓傳燈日」發願的結果。以前我不懂得發願,尤其是在寺廟中,總覺得對生活、生命很感恩了,不知道還可以發什麼願?其實是不了解佛教徒發願的意義。聖嚴師父說:「發願是一種把握當下,是一種直下承擔」,「可以說是一種生活的態度,更可以說是生命的方向。」

那麼,什麼是法鼓傳燈日?傳燈日是農曆正月初九聖嚴師父圓寂的週年紀念日,以傳燈緬懷師父的教澤,傳燈就是傳法,每個人都是一盞明燈,發願燈燈相續,在不同的地方散發佛法的光與熱,為身邊的人照路、給身邊的人溫暖。

去年2月,傳燈法會緊接在大悲懺法會之後,大悲懺懺文曰:「欲誦持者。於諸眾生。起慈悲心。先當從我發如是願。」也就是先從自己開始發願,發菩提願心去幫助更多的人。大悲懺法會洗滌之後,接著舉行傳燈儀式,首次參加的我,手捧燈燭默默祝禱,願望浮現心頭:「我當精進,幫助他人。」

發願之後,4月跟明曄師姐設立《絕妙說法-法華經講要》心靈環保讀書會,5月受菩薩戒,9月參加一場精進禪七,12月圓滿《法華經》28品讀書會,並將全年參加活動心得化成一篇篇文字。

如果去年沒發願,不會展開讀書會、不會求授菩薩戒、不會參加禪七、不會寫文章分享、更不可能和讀書會同學一起圓滿《法華經》。一切都是因為發了願,因緣來到了才曉得把握機會承擔,一步一步朝著目標大方向前進。

今年2月4日週六,下午二時有大悲懺法會,四時有傳燈發願儀式,邀請您一起來參加,在新年伊始懺舊願新,為生命方向GPS定位,為2017年帶來絕妙的幸福和感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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