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真正的快樂》讀書會 – 03/14/2018 內容總結

女兒兩歲時,帶她到超市買菜,在排隊付款時,她看到一粒圓球,很喜歡,我告訴她家裡有很多球了,不可以再買,一聽到我説「不可以」,她眼淚就掉下來,嚎啕大哭地回到家。釋迦牟尼佛説,人在十二因緣中三世流轉,因為愛取有的因果因緣,陷於貪愛、求不得的痛苦與煩惱中,這在小女兒身上展現無疑。
第十次的《真正的快樂》讀書會,我們專注於「求不得苦」這主題,很開心有常綽法師蒞臨指導,解答我們對生命的疑惑。
師姐問:「我有一位朋友,年輕時很打拼,到四十多歳時,決定從職場上退休,投入公益活動;但他也因為年輕時很認真工作,一直有慢性疾病纏身,困擾他;他祈求自己的病得治,但都無法如願,請問法師這是不是也是求不得苦呢?」
常綽法師回答,身體的問題,要請醫生幫助,診斷病因及治療,至於能不能很快就藥到病除,從佛法的觀點來看,是跟自己的因果業力有關。年輕時,因為工作打拚,可能沒有好好照顧自己的身心,等到退休後,發現慢性疾病,這都是因果業力成熟後的呈現。對於身體的疾病,要用面對它、接受它、處理它及放下它來解決。己經發現了疾病就要好好照顧身體,多做預防,比如讓自己的情緒心平氣和,又如多做善事幫助他人,讓自己心情愉快等等都是製造正面的因緣,可以緩和大病痛,大病苦的產生,減輕病人、家人的苦惱。所以,還是要把身體交給醫生,命交給佛菩薩,多製造正面的因緣,求得身心平衡,才不會被苦難所折磨。
師姐又問:「我們在點祈願燈,求家人平安,小孩功課順利,是不是也是貪欲呢?」常綽法師回應,佛法在人間,要在人間中執行佛法的真義,貼近人的需求。因此,只要是合乎世俗的標準,就是需求,像祈願燈是世俗的標準,用點燈的方式,讓人心安定,但如果您點燈是希望他人不好,只有自己好,就是貪。又如,您希望小孩認真念書、功課好,是需求,但是期望每次都拿第一,就是貪欲了。
師姐問:「我在工作時,都會盡心盡力,做到完美,但有時候仍與同事起摩擦,或與客戶形成對立。學佛之後,我就會想我可能跟他前輩子結惡緣,這輩子不能順利共事,達到事事圓滿。在法會上,我會為他們寫消災迴向牌位,請問法師這是對的嗎?」
常綽法師回答,佛法因為講「無常」,講無所求,所以常常被人誤會為宿命論;我們學佛的人絕對不要陷入宿命的理論之中。對生活、工作上的事要用禪修的精神,讓自己清楚、專注的做正確的判斷、安排,目標確定後一起努力去追求;每一個階段的結果能不能100%的完美,就要以「無常」、「空觀」的心態接受它,討論結果,分析原因之後,再繼續努力向目標前進。在這過程中可能遇到與自己持不同意見的人,這可視為逆増上緣,好好把握,多多反省,感恩對方。儘可能在當下求得善知識的指導,覺照自己的身口意,儘量用慈悲智慧去處理,與對方化解誤會,絕對不能淪於宿命論,以為無常就不做任何事,這樣自己與他的惡因緣會再帶到下一世或未來世。人因為愛取有而產生無明的煩惱。常綽法師在「大事關懷」課程中提到人最根本的煩惱以愛為主;愛是行為染著而產生苦受的根本,如果我們能了斷愛的貪著,就能離無明,不在生死中流轉。聖嚴師父也提醒我們,從物質上以「需要」、「想要」來判斷是不是貪,用以斷除對物質的貪欲;在精神上,從「為人求」為出發點,抱持著有很好,沒有也沒關係的「無所求」態度,將貪欲轉為願心,努力奉獻,達成人生目標,得到真正的快樂。
